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吴祎琪)为充分发挥院庭长的带头示范作用,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,强化庭审功能,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,提升案件质量,提升司法公信,促进司法公正,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了全市法院院长庭审观摩活动,7月10日上午,第三场庭审观摩活动在慈利法院开展。

省、县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及全市两级法院80余名法官、法官助理、县检察院10余名检察官、检察官助理旁听观摩。
此次开庭审理被告人罗某某犯诈骗罪一案,2024年3月下旬,被告人罗某某通过聊天软件认识被害人,得知被害人报考常德市某学院,遂借用他人微信号,冒充该学院负责招生的老师,以被害人所报考的专业可能会被调剂,若不想调剂需要提前缴纳学费、校服费、饭卡充值费、保险费等为由,分多次骗取被害人共计人民币8064元。案发后,罗某某退缴诈骗资金并返还给被害人,取得被害人的谅解。
现场气氛庄严肃穆,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,依法进行了细致的法庭调查,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,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、秩序井然,被告人对犯罪事实无异议,当庭认罪认罚,并现场念了悔过书,对自己的行为作出深刻反思。最终,法庭当庭宣判,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。正值暑期升学季,法官也利用此案提醒广大学生、家长要提高警惕,明辨是非,切勿轻信他人关于帮助入学、升学的言论。
庭审结束后,评议小组从庭审形象、庭审程序、庭审能力、庭审秩序等方面逐一进行点评,提出有针对性、可借鉴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,促升审判工作标准化、规范化、精品化水平。市中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伍少杰指出,此次庭审是成功的,法官寄语很有意义,但在细节上仍需打磨。伍少杰强调,领导要更加重视此次庭审观摩活动,积极参与,合议庭成员审慎选案,做好充分的准备。各区县法院继续把司法公开与庭审规范化相融合,更好地提高法院庭审规范化程度,进一步提升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,确保案件质量,提升司法公信力,实现新时代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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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审:曾金春
二审:伏志勇
三审:万朝晖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